为了加快凤凰路校区实验室建设步伐,合理利用教学资源。我院决定招标搬迁2个计算机房。
一、 招标项目
详见工程设备清单。
二、招标项目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系统集成商。
2.投标单位要严格按《工程清单》所列提供正厂(装)产品,不得提供假冒产品或以次充好。产品还必须有详细技术资料(说明书)和出厂合格证书。
3.产品必须有一年以上的保修期,以及保修期满后的售后服务优惠和承诺。
4.投标方一旦中标,即签订施工合同。在一周内备齐所需产品,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施工,货到后付全款的5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付全款的40%,使用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付全款的5%,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余下的5%。
5.本国产品请按人民币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价。
6.请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的商户于开标之前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近二年承接主要业务情况等资料到我院验证。
7.投标时交押金5000元,未中标的无息全额退回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则作为执行合同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无力备齐货品、不及时供货者取消中标资格且不退保证金。
三、招标与投标
1.投标费用
投标方需承担己方花费的与本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标书准备、提交、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分担任何相关类似费用。投标方在招标方规定日期内到招标方交费领取招标书。
2.投标书要求
投标书必须密封良好,并加盖公章。
投标书的内容必须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近一年承接主要业务情况等资料。
3.投标价格
投标价格指所需仪器设备安装到位应承担的价格。
4.投标书修改
在投标截止日前,招标方有修改本招标书的权利。招标书的修改将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所有已从招标方取得招标书的投标方,同时为了使投标方有充分的时间在投标书中反映所有招标书修改的内容,招标方应适当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时间。
5.招标书发放
2007年3月14日发放标书。
6.投标截止日期
⑴投标书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3月17日下午5:00,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⑵收标截止日期过后,任何对投标书修改的申请将不被接受。
⑶在收标截止日期至中标通知发出期间,任何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书。
7.开标
收标截止日后三日内开标,届时投标方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并以此进行初审,所有不合要求的投标书亦作为废标处理。
8.评标
开标时由院纪委监督,新校区管理委员会有关同志参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最后由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9.联系人:潘林元 唐春根 联系电话:0523-6158006
标书送达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牧院新校区教C楼3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