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加强学校采购与招投标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评审专家行为,保证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评标专家的专业范围
1.工程类评标专家:主要参与建设工程招标的评审工作。专业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与工程建设相关专业或具备相关管理经验。
2.政府采购类评标专家:主要参与各种仪器设备、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审工作。专业范围包括:医疗设备及器械、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交通工具、机电设备等。
3.经济管理类评标专家:专业范围包括:财务、会计、审计、统计等。
4.法律类专家:主要指从事法律服务行业或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标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2.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
3.熟悉市场行情,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的专业能力;
4.熟悉相关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水平和发展动向;
5.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7.泰州市建设工程评标库内专家或政府采购评标库内专家可直接入库。
三、评标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评标专家在评标中享有以下权利:
1.接受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依法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3.对评审规则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4.按规定获得合法的评标劳务报酬;
5.对评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或不正当行为,向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举报;
6.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评标专家在评标中应承担的义务:
1.遵守评标纪律,按时参加评标,对有关评标的情况保密;
2.坚持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为评标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评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不正常现象;
4.配合招投标管理中心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招标项目情况的调查,解答有关方面的咨询或质疑;
5.积极参加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的方式
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五、对评标专家的评审
招投标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入库专家的建议名单,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对专家库的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聘期为三年,招投标管理中心经请示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增补、调整专家。
请将填写的《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于2020年11月20日前报送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地 点:行政楼418室;
电 话:0523-86158068;
邮 箱:24920714@qq.com;
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评标专家信息登记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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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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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职 务 |
| 专 业 |
| 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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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泰州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成员 |
| 是否泰州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成员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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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履历: | |||||
荣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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